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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2024-02-06 08:27:17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也是体育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重要时期。为促进我国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建设体育强国的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健康中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国家凝聚力和文化竞争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规划。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体育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对体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对体育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精辟论述,成为推动“十二五”时期体育发展的强大动力。各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热情日益高涨,体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极大地激发了体育事业发展活力,北京成功获得2022年冬奥会举办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足球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实现了重大突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体育发展获得重大机遇。体育各领域改革力度持续加大,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群众性和商业性体育竞赛活动审批,出台了《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中国足球协会与体育总局脱钩,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启动了第一批14个全国性体育协会与体育总局的脱钩改革试点工作,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改革了全运会计分政策和比赛成绩的公布方式。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速度加快,全民健身意识极大增强,组织网络日趋完善,活动形式呈多样化,包括青少年在内的群众体育蓬勃发展。截至2014年底,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3.9%,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是89.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优势项目继续保持和巩固,潜优势项目有所提升,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进步明显,冬季项目稳步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运动员共获得世界冠军596个,创、超世界纪录57次。中国体育代表团在伦敦奥运会取得境外参赛最好成绩,在索契冬奥会实现冬奥会基础大项金牌零的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体育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体育消费明显增加,2014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3574亿元,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业体系日趋健全,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与文化、旅游、医疗、养老、互联网等领域的互动融合日益加深。体育文化在体育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体育对外交往进一步深化拓展,体育行业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明显推进,体育法治、科技、人才、教育和宣传等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十三五”时期,我国体育发展将进入更加严峻的改革攻坚期。体育领域改革创新与体育强国建设的总体目标仍不相适应,体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与体育有效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一些长期制约体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依然严峻: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尚需深化,体育发展方式亟需转变,管办不分、政社不分、事社不分的体制弊端遏制了体育发展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的政策措施尚不完善。体育社会化水平不高,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滞后,支持培育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机制仍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结构布局还不够科学合理,一些影响广泛的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水平较低,职业体育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体育产业总体规模不大与结构不完善并存,体育服务业比例偏低、种类偏少。体育文化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体育的多元价值有待深入挖掘。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高素质复合型的体育管理人才依然缺乏。
以习同志为的党中央把体育作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性事业,“十三五”时期党和国家对体育的重视和支持将更加有力,为体育繁荣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为体育发展开辟新空间,体育在增强人民体质、服务社会民生、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更加突出,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体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出了要求,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完全有条件和潜力成为未来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体育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将不断增强。建设健康中国、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将为体育发展提供新机遇,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健康更高层次的需求,进一步营造崇尚运动、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推动体育融入生活,培育健康绿色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有效提高全民族健康水平。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为体育改革增添新动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的整体推进将进一步消除制约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体育组织化水平和社会化程度将快速提升。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交织并进,为体育各领域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新引擎,“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体育发展激发新活力,体育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将产生更加积极全面的互动。新型外交战略将为展现体育文化软实力提供广阔舞台,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等国际大赛将不断提升中国体育的国际影响力,我国冰雪体育运动和冰雪产业将迎来快速发展新时期。把握“十三五”时期体育发展机遇,必须更新理念,拓宽视野,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动我国体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激发活力,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定位,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创新体育发展方式,全面提升体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努力将体育建设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的体育权益为着眼点,充分调动人民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各方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
——坚持科学发展。必须从中国体育发展实际出发,遵循现代体育发展内在规律,顺应社会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实现体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体育发展道路。
——坚持依法治体。必须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把体育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体育法治体系,切实保障公民体育权利。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体育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对体育发展的战略部署上,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加强体育队伍思想政治与行风建设,积极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体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政治保障。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实现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和建设健康中国的任务要求,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体育发展迈上新台阶。
——体育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足球项目改革试点,加速职业体育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和体育场馆运营,逐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现代体育治理体系。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群众体育发展达到新水平。《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有效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身体素质逐步提高。到2020年,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达到4.35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
——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有效转变,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进一步增强。项目结构不断优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2016年里约奥运会努力保持和巩固既有运动项目优势和成绩地位。2018年平昌冬奥会在保持水平的基础上,扩大参赛规模,成绩稳中有升,追求超越。2020年东京奥运会,努力争取运动成绩领先地位。
——体育产业规模和质量不断提升,体育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到2020年,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万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快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30%。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2.5%。
——体育文化在体育发展中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培育运动项目文化,力争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把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理念融入到体育事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精神文明建设增添力量。
——创新发展。把创新作为推进体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活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推动体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体育发展新模式。
——协调发展。积极推动体育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各项体育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推动城乡体育均衡发展、区域体育联动发展。
——绿色发展。充分发挥体育行业绿色低碳优势,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延长健康寿命,提高生活品质。倡导体育设施建设和大型活动节能节俭,挖掘体育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潜力。
——开放发展。加强体育与社会相关领域的融合与协作,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体育发展。加强体育对外交往,积极借鉴国际体育发展先进理念与方式,增强在国际体育事务中的话语权。
——共享发展。加快完善体育共建共享机制,着力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使全体人民在体育参与中增强体育意识,享受体育乐趣,提升幸福感,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进一步厘清体育行政部门权力边界,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方面综合评价政府体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体制机制,完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制定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把适合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体育服务事项,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承担,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体育服务供给与保障体系。
研究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相关政策,大力引导、培育、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步推进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稳步推进职业体育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职业体育法律、法规,推进体育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环境。依法明确职业体育发展的主体,理顺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体育联赛制度。
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在宏观管理、基本建设、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基础保障、服务、引导和监管作用,中国足球协会切实履行领导和治理中国足球的任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以青少年为重点,普及发展社会足球,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发展基础。改进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探索职业足球背景下国家队建设规律,处理好国家队、联赛、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关系,统筹资源,协调利益,凝聚为国争光的共识。
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的机制和标准,健全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办赛需求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加快建设水平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域、城乡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建设,制定结构合理、内容明确、符合实际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落实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创新全民健身组织方式、活动开展方式、服务模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和满意度调查。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节约集约,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建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动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休闲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网络。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加强乡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健身场地设施投资结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管理与维护,坚持建管并举,提高健身场地设施使用率。
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帆船、击剑、赛车、马术、极限、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大力培育基层全民健身组织,逐步建立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结合的新模式。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全民健身组织政策法规的制定,形成全民健身组织发展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社区医院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建立广泛覆盖城镇乡村的体质测试平台,开展不同人群的国民体质测试工作,依托体质监测数据库,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科学健身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各级各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健身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科学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提升运动健身效果。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培育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评价机制。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特殊群体体育活动保障体系,加大供给力度,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为贫困人口和农民工等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科学指导等保障服务。
树立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竞技体育多元功能和综合社会价值。坚持和完善竞技体育制,逐步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对竞技体育发展理论、训练理念、技战术、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经验总结,使创新成为竞技体育发展的强大驱动力。完善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竞赛组织与管理办法,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办赛积极性,建设品牌赛事,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融合统一。
综合评估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坚持突出重点、优化结构、提高效益。优势项目保持优势,潜优势项目加快发展,基础项目和集体球类项目水平稳步提高。引导国内区域间竞技体育协调发展,鼓励各省(区、市)重点发展符合本地区实际、具有区域特点的竞技体育项目。统筹奥运会项目与非奥运会项目、夏季奥运会项目与冬季奥运会项目、优势与潜优势项目、基础项目及集体球类项目协调发展,加快落后项目的发展进程。
继续贯彻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11—2020年)》,狠抓备战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保障,确保完成好2016年里约奥运会、2018年平昌冬奥会和2020年东京奥运会等大型国际综合性赛事的备战参赛任务。进一步加强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国家队竞争和奖励机制,建立符合运动项目实际的复合型国家队训练管理团队,完善《国家队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办法》,提高训练质量和效益。加强运动训练基地建设。认真组织好全国综合性赛事和承办的国际赛事的筹办工作,做好重要国际赛事的备战参赛工作。
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制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拓宽后备人才培养渠道,构建富有成效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以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为龙头,改革与完善三级训练网络,发挥学校尤其是体育院校在后备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2014—2024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加快研究制定各项目青少年运动员选材标准,按照各项目青少年训练教学大纲实施系统训练,加强教练员、体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选材育才科技含量。
推进运动员文化教育常态化,协调做好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督导工作,推动义务教育阶段文化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管理序列。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工作,建立运动员文化教育与保障信息服务系统。开展国家队文化教育示范队建设,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教育模式。推进优秀运动员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改革。继续完善运动员收入分配和激励保障政策,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对运动员全面覆盖。全面开展运动员职业意识养成教育、运动员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引导和鼓励退役运动员积极从事全民健身服务、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经营开发等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反条例》《反管理办法》,完善反管理体系,探索建立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做好备战参赛的各类运动会的反工作。全面开展反教育资格准入,实施“反进校园工程”。继续开展反基础性工作,推进创新性的反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提高管制的质量和水平。
研制并实施《群众冬季运动推广普及计划》,大力发展大众冰雪健身休闲项目,扶持滑冰、冰球和雪上等有潜力的冰雪健身休闲项目快速发展。加强冬季项目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冰雪运动专业指导和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成立冰雪运动俱乐部、培训学校。积极打造“全国大众冰雪季”和“青少年冰雪运动普及”等群众性品牌冰雪活动,举办花样滑冰、冰球、冰壶和单板滑雪等赛事,积极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大力发展冰雪运动产业,以带动冰雪设备和冰雪运动装备生产、大众冰雪健身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逐步打造多元冰雪产业链,有效扩大冰雪体育产业市场供给。推动有气候条件优势、有产业基础的东北地区加快发展冰雪运动。推进“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战略,鼓励有条件的南方和西部省市积极开展冰雪运动。
以北京冬奥会全面参赛为目标,扩大冬季运动开展规模,提高基础设施投入力度。落实《国家体育总局2022年北京冬奥会备战工作计划》,优化冬季项目的结构布局,建立完善国家、省市、社会、高校四级体系,巩固扩展短道速滑、花样滑冰、速度滑冰和空中技巧、单板滑雪等项目的基础和水平,加大冰球和高山滑雪等落后项目的政策扶持措施和投入力度,大力发展雪车、雪橇和北欧两项等新开展项目。精心打造各运动项目国家队,完善国家队的组建、选拔、训练、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国家队经费投入、奖励政策、基地建设、后勤服务、情报信息、科研等方面的保障。落实《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冬季项目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加强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努力改善后备人才培养的训练设施和教练团队。有序推进2018年和2022年冬奥会的备战与参赛工作,力争进入第二集团前列。
践行《奥林匹克2020议程》,坚持“绿色办奥、共享办奥、开放办奥、廉洁办奥”的理念,将筹办冬奥会作为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树立奥林匹克运动与城市良性互动、共赢发展的典范,创造更多持久的奥运遗产。认真分析国际冬季运动发展趋势,使我国冬季项目在观念、体制和机制上更好地与国际接轨,适应国际竞争的要求。加强对冬季项目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为成功举办一届精彩、非凡、卓越的冬奥会打下坚实基础。
进一步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实施体育服务业精品工程、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提升工程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加快体育产业要素结构升级,培育专业人才、品牌、知识产权等高级要素。以足球、冰雪等重点运动项目为带动,通过制定发展专项规划、开展青少年技能培养、完善职业联赛等手段,探索运动项目的产业化发展道路。大力发展“体育+”,积极拓展体育新业态。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鼓励开发以移动互联网为主体的体育生活云平台及体育电商交易平台。与旅游部门共同研制《体育旅游发展纲要》,开展全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推介,打造一批体育旅游重大项目。
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国家战略,加快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全国体育产业发展。积极推进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以及海峡两岸等体育产业圈建设。充分挖掘中西部地区体育产业的资源优势,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形成东、中、西部体育产业良性互动格局。联合发展改革部门,继续加强对全国35个体育产业联系点城市、10个联系点单位的政策指导,督促相关地区和单位切实做好联系点组织实施工作,加快出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创新成果,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引导经验。
着力扶持、培育一批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骨干体育企业。深化体育类国有企业改革,提升体育产业领域中国有资产的价值。引导有实力的体育企业以资本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上市。鼓励体育优势企业、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走出去”。积极支持体育产业的海外并购,鼓励吸引国际体育组织或体育企业、国际体育学校落户中国。全面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中小微体育企业发展,鼓励成立各类体育产业孵化平台,为体育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充分利用认证认可手段,为体育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转变监管理念,加强对体育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监督。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联合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发挥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作用,进一步丰富体育服务供给。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大自主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用品知名品牌,重点支持可穿戴运动设备和智能运动装备的研发和制造。
鼓励各地研究制定引导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面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间试行发放体育消费券。加强体育场馆等体育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引导社会力量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鼓励机关、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体育企业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积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硬件和各类主题APP拓展客户,提升体育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总结和推广各地鼓励大众体育消费的先进经验。
坚持国家彩票的方向,把握安全运营的生命线,全力做好体育彩票各项工作。转变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大力强化体育彩票的公益属性、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公信力建设。狠抓依法治彩,继续贯彻《彩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各项市场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与彩票管理体制匹配的运营机制。加快体育彩票创新步伐,积极研究推进发行以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为竞猜对象的足球彩票。适应发展趋势,完善销售渠道,稳步扩大市场规模。加强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评价,不断提升体育彩票的社会形象。
建立和完善资源布局合理、配置优化,适应体育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创新体系。以高等院校、体育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为基础,推进竞技体育专项研究平台、群众体育科学健身指导平台、体育产业科研服务平台建设。以运动促进健康、运动处方、科学健身指导与服务为重点,开展全民健身理论与方法的研究与应用。以“三大球”、基础大项、冬季项目取得突破为目标,加强科学选材、运动防护、训练监控、体能恢复、伤病治疗、运动康复、信息分析和应用等领域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问题。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器材、新型体育服务技术、“互联网+”产品为重点,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紧密结合体育改革与发展实践,围绕体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重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应用,鼓励各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体育智库,为体育发展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重点培养体育理论研究骨干力量,加大青年体育理论人才的培养力度。推进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学风建设,严格学术规范。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加强体育特色专业和重点学科建设,壮大体育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与运动项目协会协同创新,共同发展。创建体育院校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深化体育院校竞赛改革和创新,协调做好体育高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优化体育人才成长环境,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体育人才发展规划》,实施《2022年冬奥会人才工作规划》,继续实施“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等专项人才计划,充分发挥北京体育大学、国家教练员学院、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加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提高竞技体育人才队伍质量,提升全民健身体育人才服务水平,扩大体育产业人才规模,形成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的骨干人才队伍。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培育和传播奥林匹克文化。加快推进运动项目文化建设,启动体育文化精品建设工程。充分挖掘体育的多元价值,精心培育体育公益、慈善和志愿文化。落实《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扶持和引导体育文艺创作。结合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传承和推广优秀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和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体育为载体阐释中国梦,推动中华体育文化走向世界。
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适应媒体格局、受众对象、传播技术深刻变化的态势,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体育事业公众形象为目的,以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为切入点,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加大对体育多元功能的挖掘与传播,加大对体育改革、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的宣传力度,完善和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
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与世界体育大国、强国发展双边合作关系。本着“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精神,与亚洲及周边国家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根据“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开展与非洲和拉美国家的务实合作,为体育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积极参与政府间人文交流活动,以体育交流活动丰富人文交流的内涵。以筹办2022年北京冬奥会、2022年杭州亚运会和参加重大体育赛事为契机,拓展与国际体育组织的合作领域,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增强国际体育事务话语权,加快体育外事人才培养。
进一步深化两岸体育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巩固和发展两岸体育交流的良好局面。继续办好两岸体育交流座谈会,完善两岸体育组织间的对流机制,打造更多品牌流活动。坚持“奥运模式”框架,妥善处理国际体育领域的涉台问题,维护国家核心利益。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有关规定,全面深化内地与港澳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积极支持港澳体育发展。继续推动内地与港澳体育界的交流互动,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运用法治思维推进体育领域各项改革。强化法治意识,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升各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职权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确保体育发展各项决策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和完善体育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业协会脱钩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
加快推进《体育法》修改工作,加强体育重点领域科学立法,扩大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构建系统的公民体育权利法律保护体系。统筹、完善体育法规体系建设。做好规章与法律、行政法间的衔接,协调体育规范性文件之间的内容,避免重复立法和法律冲突。
明确体育执法的权限,保证体育执法有法可依、运行规范,保障体育活动参与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体育行政执法制度,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执法人员权责统一,保证对体育执法的监督与监管。
推进多元化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完善体育协会对职业联赛、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纠纷解决的听证制度。研究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体育仲裁制度,加强与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体育调解在体育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和完善体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体育纠纷解决的救济功能。
营造体育系统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各级体育部门领导干部和体育工作者,要持之以恒学法、坚定自觉尊法、严格自律守法、积极主动用法,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效率,确保普法实效。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体育工作,将体育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体育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收、金融、国土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
积极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海峡两岸等区域体育协同发展,构建区域体育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共同打造合作平台,促进区域在体育资源共享、制度对接、要素互补、流转顺畅、待遇互认和指挥协同方面的良性互动,推动区域在体育健身圈建设、体育赛事举办、体育产业发展、体育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协同发展。
以体育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体育扶贫工作的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精准援助,丰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体育生活,做好体育援疆、工作,提高当地体育发展水平。
整合力量、完善队伍,进一步加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统计工作,健全体育信息发布制度。完善体育标准体系,提高体育标准化水平。实施体育领域的“互联网+”战略,加速体育信息化建设进程。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纪立规,正风反腐,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和问责力度,建立惩防结合的源头治理体系,为体育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1.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成员参与体育健身的基本需要,向全社会提供公益性体育服务产品所形成的系统性、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具体包括以政府为供给主体,政府、体育社会组织、体育企业等组织为生产主体的供给体系;以场地设施、健身指导、体育培训、竞赛活动、体育信息、体质监测等为主要内容的产品体系;以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为基础的资源配置体系;以绩效评估和监督反馈为保障的管理运行体系;以覆盖全社会为目标的服务对象体系。
2.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指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出发点,以政府为主导,选择一批试点地区,加大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率先在全国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影响和带动作用,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3.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指国家体育总局利用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引导建设,以服务大众体育健身为主要任务,综合性、多功能、室内室外体育设施相结合、以室内体育设施为主的公共体育设施。
4.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指利用城市社区空间建设符合不同人群、特别是青少年特点的室外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包括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笼式排球、极限运动(轮滑、滑板)、乒乓球长廊、篮球长廊、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城市可结合当地实际,针对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体育需求,从上述体育设施类型中选择建设项目,也可增设其他体育场地设施,但所建体育场地设施必须集中。
5.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指将城市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住宅、休闲、商业等业态融合,为参与体育竞赛、全民健身、体育培训的群体提供配套服务,拉长服务链,把场馆设施打造成为以体育为主题、功能丰富、综合配套齐全、可经营性强、充满活力的服务性实体。
6.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指在城市社区,居民从居住地步行或骑行不超过15分钟范围内,有可供开展健步走、广场舞、球类运动等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地设施。
7.青少年体育促进计划。指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普遍增强青少年体质为目标任务,以活动、场地、组织建设为重点,统筹校内外资源,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加强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市场等协同促进青少年体育发展。
8.青少年户外体育营地。指由政府倡导,由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依托江河湖海、山地森林、公园景区等自然资源,按照一定标准建设与管理,具有相应服务设施,以户外体育项目活动为主要内容,培养青少年热爱大自然、热爱体育活动良好品质的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场所。
9.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在规范性、服务基础、发展能力、服务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价突出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认定后命名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10.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复合型训练管理是集科研、体能、康复、营养、医务、管理训练为一体的新型管理训练方式。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以主(总)教练为核心,由相关领导、专项教练、体能教练、科研医务人员组成,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吸纳相关专业人员参加。
11.全国大众冰雪季。指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以普及推广冰雪运动为主旨的大型活动,通过开展冰球、速度滑冰、滑雪等系列赛事和世界雪日、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主题活动及培训,推动更多的人们了解冰雪运动,掀起参与冰雪运动的健身热潮,带动冬季项目群众性健身活动的普及和开展,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筹办营造良好的运动和人文环境。
12.冰雪运动“南展西扩”。指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合理利用气候资源,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南方省市和西部地区广泛开展冰雪运动,形成冰雪运动在南北方、西部地区共同发展的态势,提高我国冬季运动项目的参与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冬季运动项目可持续发展。
13.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指由国家体育总局命名或认定的,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具备相当基础、规模和特色的地区,在体育产业重点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单位或机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包括三种类型:一是以地区(县或县域集群、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命名为“(地区名称)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二是以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的知名企业或机构为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三是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为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
14.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是体育投融资机制创新,即在政府引导下,通过市场的手段将分散的社会资本汇聚起来,由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机构进行运作。
15.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与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地方各级政府结合自身经济实力和体育产业发展状况自行设立的财政扶持性资金。资金由地方财政解决,没有强制要求,也没有统一标准,重点用于引导、培育、扶持区域内体育产业项目、企业、社会组织等。
16.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指国家根据体育产业发展环境、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业发展基础,选择一批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体育产业联系点,在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政策、打造市场环境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效益显著的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和赛事品牌,发挥区域辐射和产业扩散效应,为全国体育产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17.可穿戴式运动设备。指应用穿戴式技术对日常穿戴进行智能化设计、开发出的可以在运动中穿戴的设备,如眼镜、手表、服饰及鞋子等,为使用者提供各种运动数据。
18.反进校园工程。指为了防止青少年运动员在体育运动中使用,保护青少年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体育竞赛的公平竞争,在中等及以上学校、高等体育院校、体育运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开设反教育课程或讲座,对学生进行系统化的反教育,提高学生的反意识,把掌握反知识作为青少年运动员入队、注册和参赛的必要条件。
19.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指在全国体育系统选拔100名思想过硬、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对本专业、本领域的发展动向和前沿水平有较深了解的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及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以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重点培养,为我国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